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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王涛

    摘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明确了律师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具体作用和地位,为律师在向中小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方面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律师如何能够在获得法律顾问事务后,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多样、高端的法律服务,是律师能够有效维系、拓展企业顾问业务的必然思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规范化法律服务、律师执业水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正逐步步入深水区,规范而严酷的市场法律环境对广大中小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促进中小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保持有序竞争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剧烈的国内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都对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这就要求广大企业顾问律师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在服务内容和工作方法上向新的领域突破,向更高层次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多元化经济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但中小企业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在资本结构、经营方式、退出机制等运营程序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如何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笔者将自身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模式及程序总结如下,抛砖引玉,以探讨更为高效、科学的法律服务方式。

一、应该怎让入场,即如何与中小企业接洽顾问关系

律师获得顾问服务机会的途径多种,公开竞聘有之、熟人介绍有之、主动上门有之。但机会并不等于成功,即使成功也不等于你有一个好的开始。很多律师对于良性的律师顾问工作都理解为建立顾问关系后的顾问工作环节,实则顾问关系建立环节是顾问关系能否存续以及能否良好存续的重要环节。在获得洽谈顾问机会后,我们首先要做的并非是急于谈判,而首先应针对服务对象的经营情况和初步法律服务方案进行外围调查,并形成分析报告。通过对企业的全面了解后,再与企业洽谈顾问关系,这样一方面企业方体会到你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很好的胜任顾问工作,能够较快的建立起企业对律师的信任;另一方面,在洽谈时,一定要告诉企业负责人,你能够给企业做什么,通过全面的顾问方案打破企业负责人认为顾问律师仅是帮审几份合同、打几个官司的片面认识,让企业负责人能够全面客观的认识顾问律师的工作,并且当其认为你的服务方案远远超出他的认识,并且对企业确实有可行性时,律师会获得企业负责人的异常尊重。而这种信任和尊重不但可以让律师收获不菲的顾问费,也会为日后的顾问工作打下良好的情感基础。

二、如何得成竹于胸中,即怎样深度了解你的服务对象

企业顾问工作分属于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多数以无形方式存在,为此律师应注意顾问工作的有形化,在每个服务环节都应建立相应的文书或记录进行体现。这样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讲可以客观的看到律师的工作付出,另一方面也为律师在顾问工作的衔接上提供可查依据,让律师能够全面的掌握顾问工作,前后衔接。在顾问关系建立之初,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针对顾问单位存续状况、资产状况、合同及其履行状况、债权债务状况、诉讼仲裁状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将调查过程以笔录、调查表等形式有形化,将调查结果加以分析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呈递给顾问企业,并对法律风险进行预警。这样一方面对律师进行日后的常规性顾问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使得律师可以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另一方面可以拓展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如企业人事管理存在重大风险则可以向企业提出建立用工管理流程化的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企业负债较严重则可以对企业提出资产重组等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方案等。

很多律师同仁因工作任务的繁重,忽略了顾问服务前期付出的重要性,完全是救火式服务。实则,充分的尽职调查、分析和科学的顾问服务方案可以使得律师的顾问服务变得高效、高质,既节省了律师的时间,也赢得了企业的好评。通过调查分析,律师可以将企业的常规业务进行总结,进而模版化、流程化,使得该范围的顾问工作按照预设流程进行,这样则可大量的解放律师的工作时间,同时又保证了顾问单位工作的高效进行。多项专项法律服务方案的推进,实际上是企业自身完善和提升的过程,对于企业内部机制的完善,会大大加大企业制度化建设,制度化的提高同样也会减少律师人为管理方面的时间投入。

三、多管齐下,构建多元规范化法律顾问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多元化、快速化的发展进程,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事务不但越来越多,而且挑战性越来越强。律师在从事顾问服务中经常因为自己工作精力不足导致工作疏忽、顾问服务不及时等情形遭到企业埋怨。但是,现实是工作能力越强的律师,占有的市场资源越多,有效分配给顾问单位的时间越不够用,越容易遭到埋怨。企业主经常会对律师讲的一句话“顾问、顾问,是顾而不问,一年只有签顾问合同和收钱时见面,其他时间人影不见”。那么优秀律师与优质、高效的顾问服务是否必然是悖论呢?笔者认为并非如此,此症结的解决关键在于服务观念和方式的转变。传统顾问服务时期,因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经济活动简单,且人们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法律顾问事务一直处于次要地位。而随着社会进步,经济社会已进入了多元化、高速化的发展时期,但占有大部分法律服务市场资源的资深律师的服务观念并未跟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转变和进步。为此,出现了传统法律服务方式和现代企业法律顾问需求的矛盾。

为此,律师应首先准确认识现今经济社会的客观形式和需要,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和服务方式。当前法律顾问工作越趋团队化、规范化、多元化,律师应打破各自为营的服务观念,实现资源共享、团队化作战。当前的顾问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多变性发展,对律师的服务要求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律师很难能够像以往一样,只身一人游刃有余的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顾问服务,对于当前顾问工作本身具有的挑战需要多名律师群策群力,集合更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能较好的应对顾问事务;对于顾问服务的时间保障同样需要团队协作方能保障,因多数律师除从事法律顾问非诉业务外还承担着繁重的诉讼业务,自然个人的工作时间无法满足顾问单位的工作需求。此时,如能在日常服务中建立好顾问工作记录等有形的服务机制、重大事务团队讨论机制的话,则可以较好实现团队成员有效交接不同顾问单位的具体工作。

律师团队在日常服务工作中要进行经验总结,通过团队讨论将顾问单位类似的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对同一区域或者同一行业相同类型的企业展开集中化的服务。集中的交流和培训可以实现对多家规模相似的、主营业务类似、法律风险问题类似的中小型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这样不仅降低了法律咨询与风险防范的律师服务成本,也较大程度的扩大了法律服务的有效覆盖面,同时对社会资源利用率也有了明显的提高。而对于同一企业,可以采用同类业务批量处理的模式和方法,为合同服务提供标准文本,帮助企业对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完善。

面对律师当前法律顾问服务的多样和繁多,律师团队应将现代化的办公软件等科技手段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进而向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尽可能的开辟如电子传真、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简单的电子服务方式。同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应在顾问服务团队中设立专门的网络技术服务人员,结合团队服务的顾问单位开发网络自动办公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当律师团队将顾问单位的服务工作模式化时,我们会发现很多需要律师人为逐一应对的工作,自动办公系统会自动帮助我们进行处理。如人事管理自动办公系统,可以结合顾问单位提交的人员信息、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信息自动生成劳动合同,并对劳动者年龄、签订劳动合同次数、劳动关系异动、劳动合同期限等进行审查并生成提示报告,进而告知顾问单位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并自动提供风险防范方案和相应文书。多元化的顾问服务一方面会让顾问单位感受到律师在积极的、多方面的提供顾问服务,并且服务是行之有效的;另一方面,也大大的提高了律师顾问服务的精准性,同时能够有效的解放律师在常规性法律服务中的时间束缚。

四、与时俱进,增强学习意识,适时为中小企业献言献策

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一定要熟悉与顾问单位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司法解释等法律性文件,甚至对于其中重要的法律条文还应“熟练记忆",唯有这样,在处理问题时才能做到胜人一筹,否则底气不足。企业法律顾问应不断充实、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避免援引失效的法律条文导致服务方向错误。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不能只懂法律,应该尽量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如对于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企业法律顾问至少应做到了解企业的产、供、销和人、财、物,了解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了解企业所在的产业链的情况。这样,不仅有利于理解案件的相关事实,而且在与顾问单位领导交流与沟通时才会有更多的共同话题,拉进彼此的距离,产生信任感。对知识的拓展学习还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战略意见,如今年9月国务院发布国发〔20144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其中对于地方政府的审批权、举债权都进行了根本性的改变,该文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行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此时顾问律师应能准确解读规范性文件,适时向企业负责人提供法律意见。

知识的拓展不但可以让顾问律师在顾问服务中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同时也可让律师在积累中不断拓展新业务,并就法律规定、政府文件等规范性文件对市场的调整逐步转变法律顾问服务的方向和内容。

律师在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中还应就律师法律顾问服务档案的建立、管理以及律师工作中的保密义务进行相应的学习和应对,以便形成职业道德高尚的体系化法律服务体系。

 

    

当前企业顾问律师的责任在于对自身专业知识的充分利用,积极的使法律服务向多元化、灵活化、项目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的稳健,律师同样在企业的良性发展中受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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