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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福建晋江“农民工二代”未成年人犯罪现象
发表于 2010-09-22 | 382次阅读 | 作者 管理员 | 来源 本站

 

 

  新华网福州9月22日电(记者 郑良)他们是这样一群特殊群体:父母在沿海务工、由祖父母抚养长大的“留守儿童”;从小随父母离开家乡到沿海地区,在当地念书、生活的孩子;离家出走或初中毕业后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的未成年人。

 

    由于缺乏关爱、教育、帮扶,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具备谋生的技能本领,这一群体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记者在有近100万外来务工人员的福建省晋江市采访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多发态势,作案人员约九成是“农民工二代”。

 

    花季少年的堕落

 

    2010年8月,16岁的王欢(化名)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呆了15个月了,但这只是他漫长刑期的一小段。去年4月,晋江市法院对一起强奸案做出一审判决,王欢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王欢老家在贵州,2008年9月,他随父母来到晋江,父母以捡破烂为生。案发时,已经14岁的王欢还在读小学六年级。

 

    2008年11月的一天晚上,受电视上强奸画面的刺激,王欢把年仅4岁的表妹骗出屋,用手掌把她劈晕后强奸。小女孩承受不住这么大的力气,当场口吐白沫,随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