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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届“众城论坛”及2009年第八次所务会召开
发表于 2009-12-24 | 416次阅读 | 作者 管理员 | 来源 本站

      2009年12月11日下午,我所召开第四十一届“众城论坛”及本年度第八次所务会。

 
罗太平主任在所务会上重点强调律师的执业纪律、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要求我所律师进一步学习律师执业规范,严格依法办案。所务会上,罗太平主任还宣布了我所关于律师与当事人初次会面时必需有询问笔录并入卷的具体规定。
 
本期众城论坛的主讲人是顾春云律师,主题是“传销行为刑事违法的要件”。 顾春云律师认为,不能直接单一的将行为人在传销过程中涉及的金额作为认定情节严重的依据,而应当依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予以确定传销行为是否是情节严重。即,欺骗他人离乡背井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推销伪劣、走私产品后果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的行为,由工商机关等进行行政处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