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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太平主任参加政协绵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发表于 2014-01-13 | 253次阅读 | 作者 小梁 | 来源 本站

 

2014年1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绵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绵阳八一影剧院开幕。我所罗太平主任作为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为期两天半的会议,听取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协绵阳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我所任勇副主任作为市政协特邀委员列席了此次会议1月10日晚上,我所罗太平主任作为绵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政治建设提案审议小组成员参加了在长虹酒店鸿图会议室召开的提案审查会;会上,我所罗太平主任作出了“关于绵阳市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建议”提案。
 
附提案:关于绵阳市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建议

 

关于绵阳市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建议
一、各级政府、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政府法律顾问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门聘请或配备的,专为政府机关处理有关政府法律事务的法律专业人员。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其配备相当数量的政府律师,为政府各项工作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政府公务人员为了避嫌或回避不便亲自出面处理的法律事务,一般都采取委托法律顾问的办法。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政府的重大决策与运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方针,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作为重要的国家机构,是否能够依法治政和依法行政,将关系到我国的法治进程,关系到是否能够实现和谐社会。所以,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在各级政府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关系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
而随着中国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案件也日渐增多,今后政府的日常工作中,将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行政法律事务。因此,在中国各级政府内建立一支精通法律且富有处理行政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的律师服务团队,不仅非常必要,并尤为迫切。  
二、政府、机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作用
    (一)协助政府、机关单位依法行政,对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项法律论证
  政府、机关单位在日常行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政府工作人员虽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还是需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此外,、机关单位作出的重要行政行为,都要经过事前讨论与部署,法律顾问在这个过程中应当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在政府遇到行政诉讼后,协助、机关单位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调处方案及诉讼方案进行分析,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