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城新闻
我所召开2014年度第一届“众城论坛”
发表于 2014-01-11 | 298次阅读 | 作者 小梁 | 来源 本站

      2014年1月10日,我所召开2014年度第一届“众城论坛”。本次论坛由副主任唐俊忠主持,论坛主要由新法学习、众城论坛、案件讨论三项组成。

      第一项:新法学习 由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部长陈华律师解读“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并组织全体律师共同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主要就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讨论:(一)合同价款的采取形式中单价方式和总价方式的区别。(二)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三)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第三方出具审核意见。

      第二项:众城论坛 众城论坛由顾春云律师主讲,题目为“ 浅析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刑事审判中的证据效力 ”, 全所律师对此篇文章进行探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直接作为确定被告刑事责任的依据。

      第三项:案件讨论 全体律师共同讨论了关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签订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和保险合同的特别约定在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唐俊忠副主任就我所参加“2014绵阳律师文艺晚会”的节目排练进行了安排。 附件:《 浅析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刑事审判中的证据效力 》(见众城文摘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