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城新闻
我所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众城论坛
发表于 2013-04-18 | 283次阅读 | 作者 管理员 | 来源 本站

      2013年4月12日下午2点,我所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众城论坛。会议由罗太平主任主持,众城论坛主讲人为沈小鹏律师。

    沈小鹏律师主要根据贾小玉办理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实际情况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沈小鹏律师认为:刘某不是本案职务侵占罪的适格主体,陈某经营的“小陈日用品店”也不是职务侵占罪受害人的特殊主体。刘某也没侵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并且非法占为己有。本案只是普通的经济纠纷。因此,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众城论坛后,罗太平主任组织学习关于律师事务所废除承包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号召全所律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我所分配制度。会上,罗太平主任还传达了辩论赛等相关事务的文件精神,布置我所参加辩论赛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