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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公开选任审计、评估机构公告
发表于 2022-03-29 | 435次阅读 | 作者 管理员 | 来源 本站

一、 案件概况

2021年11月26日,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转破产清算。2022年1月6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072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之规定,裁定受理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经人民法院查明,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9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散热垫片、铝合金压铸、钣金件、工业和楼寓自动化系统,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及新材料的开发、加工、制造、销售服务。债务人因经营不善,截止2021年11月22日,账面资产总额132374278.12元,负债总额154553515.4元。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川高法[2019]90号)第二项“管理人”之第11条的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审计、评估服务机构。

 

二、 选任项目

(一)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

(二)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评估。

三、 选任方式

公开比选

四、 竞选要求

2022年4月10日前,出具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五、 报价方式

(一)报名机构的审计报酬按照《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之规定,以下浮百分比的方式报价,报价应当明确最高限价。

(二)报名机构的评估报酬按照《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之规定,以下浮百分比的方式报价,报价应当明确最高限价

六、 审计期间

审计期间:201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七、 评估范围

债务人现有全部资产。

八、 参选人资格及报名方式

(一)参选人资格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审计机构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应评估资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17时。

3.报名地点: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绵阳市涪城区顺城街鑫宏·丰泽苑4楼)。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参选人报名时,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 参选文件的构成及提交

(一)参选文件的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审计机构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提供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6.本项目人员配置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7.近年来类似业绩;

8.2021年度综合评级情况;

10.参选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3月28日下午17时。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竞选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密封竞选文件的。

十、 评标人员组成

评标人员:管理人负责人担任评审组长,综合协调组、债权申报及审查组、资产财务组、法律诉讼组、债务人代表参加。

十一、 中标

本次竞选以综合评分最高参选人为中标人。

十二、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绵阳市涪城区顺城街鑫宏·丰泽苑4楼)。

联系人:左梓良

电话:13699631014

 

 

北川虹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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