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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发表于 2022-07-08 | 335次阅读 | 作者 管理员 | 来源 本站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5月6日作出2022)川0703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腾公司”)进行重整并于2022年5月10日作出(2022)川0703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为加快推进重整程序、盘活资产,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单位及个人报名。

一、公司概况

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绵阳市科巍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7547395305,住所:绵阳市长虹大道南段9号,法定代表人:王天双,注册资本:303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09-28,营业期限:2009-05-25至2031-04-2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家用洁具、电器、五金配件的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及租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酒店用品的销售。九腾实业公司历经5次股权变更,现股东为刘娅蓝、曾永建。刘娅蓝持股比例93.1444%、曾永建持股比例6.8556%

项目概况

九腾公司于2014年开始“九腾·1街区”项目的开发建设。此后至今,九腾公司一直主要围绕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九腾•1街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立项情况

2014年12月26日,经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九腾实业公司正式立项建设九腾•1街区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为川投资备[51070314122601]0067号。

项目名称:九腾•1街区项目

建设地点:涪城区御营村二社

建设内容:新建:地上建筑物面积:66702平方米;其中:营业或商业:37855平方米,住宅:28670平方米,配套业务管理:1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58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88284平方米。

计划用地:22.08亩

总投资:35000万元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

该项目1#楼,于2016年1月1日取得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房预售证第129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39668.72平方米,共644套。2#、3#楼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项目现状

该项目于2019年全面停工,九腾•1街区项目未交付使用,截止2021年12月8日尚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3#楼及1#楼地下室尚未取得《房屋面积测算报告》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九腾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

(四)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

(五)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中标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顺城街17号鑫宏丰泽苑四楼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

2.邮寄收件地址:与现场申报地址一致。

3.联系人:张律师

4.联系电话13402369678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者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实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章程。

2.若由代理人参与报名,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联合报名的,联合报名者应分别提供主体资料,并提交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应当明确各成员间的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4.投资竞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能够证明投资人具有良好商誉、较强投资实力及管理能力的相关材料;股东会、董事会作出的参与项目投资的决议(需提交原件,联合报名的,联合各方均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投资人基本情况、近三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报表、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证明。

5.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本项目的价值评估、后续开发及运营方案、投资方式及对价(非现金对价需有合理估值)、投资资金来源与资信证明、对价支付期限与保障措施、股东会、董事会作出的重整投资方案的决议(需提交原件,联合报名的,联合各方均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929179529@qq.com)。

确定重整投资者

管理人在全面调查论证并与意向投资人充分协商后确定重整投资者。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者应当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报名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

1.意向投资者于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0万元(伍万元整),未缴纳的视为无效报名。意向投资者与管理人联系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报名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算利息

保证金退还

1. 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又未向管理人作出合理说明的,视为放弃参选,管理人将于2022年9月30日前无息退还保证金

2. 在提交投资方案后又放弃参选,管理人于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书面放弃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者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意向投资者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利息)。

4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遴选或中选资格,另行选定投资人:

1)提交虚假参选材料;

2)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的

、重要声明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内容仅作参考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因客观原因或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涪城区人民法院未批准重整计划的,管理人可撤回九腾公司股份及资产的处分,解除《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者应将本项目有关资料退还给管理人,管理人将无息退还重整投资者已支付的款项,且不构成管理人违约。

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的,请尽快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书、缴纳保密保证金并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管理人提供必要之便利条件。

最后欢迎意向投资人前来管理人处考察、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绵阳市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